近日,榕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三定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单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本单位《职责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掌握、熟记于心。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三定”规定,落实好学习任务,县委办采用《工作提示单》的形式对全县干部学习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本单位“三定”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要学深悟透本单位和所在工作岗位的职能职责,做到学以致用、履职尽责、不推诿扯皮、不越权揽权、不失职渎职,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二是要进一步明晰各岗位职责,通过职责上墙、知识测试、发放学习资料等多方式提升“三定”规定的学习成效,用制度强化“要我学习”变成“我要学习”,确保各级干部职责明确、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三是各单位将学习和知识测试情况报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专班。四是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专班适时将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榕江县通过开展以督促学,全县各级机关部门掀起学习“三定”规定高潮,对本部门职责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自身所承担的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中共榕江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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