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后,榕江县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注重抓学习培训、抓制度健全、抓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水平。
一是抓学习培训。将《条例》列入县委常委会议、县委编委会议的重要内容专题开展学习,强化思想自觉、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确保每一名县委领导、县委编委委员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自觉应用《条例》谋划工作、解决问题;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将《条例》列入了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课程,作为提升干部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县委编办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对《条例》进行系统学习,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让机构编制干部人人成为熟悉《条例》、应用《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抓制度健全。县委编办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结合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对《条例》中涉及的具体业务规定内容进行仔细研究,将《条例》作为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的基本遵循,结合省州《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出台情况,研究修订完善我县《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做到严格履行程序、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抓工作规范。根据《条例》规定和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凡是提请县委编委会议研究的议题,事前按规定深入单位和基层开展调研,充分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潜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为编委科学决策提供可详实可靠的依据;将落实县委编委研究决定事项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中发挥县委编办的牵头作用,注重统筹协调,确保县委编委的决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共榕江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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