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指南 [初领、补(换)领、撤销]
时间:2020-04-08 10:55:45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州直机关、州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补(换)领、撤销业务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事条件

   (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

   (二)初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初领

 A、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机关、群团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正、副本原件

  B、未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机关、群团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2

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批准成立的文件

  3

该单位负责人职务的任职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有效文件

  4

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身份证、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5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见证明式样)

2.遗失补领或损毁换领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2

损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相关情况说明

原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损毁的,提交证书原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的,提交经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撤销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2

机构撤销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机构撤销的文件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原件

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2份。复印件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二)申请材料提交

通过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

(三)《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

    3、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

    4、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负责人姓名。

    6、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及文号。

    7、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8、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签名、注明日期。

注: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四)相关证明式样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我单位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

    □我单位租赁房屋,出租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划拨房屋

    □其它情况          

            

             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四、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赋码机关提出初领请求。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二)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赋码申请不属于本赋码机关管辖范围的,即时说明原因。

   (三)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

   (四)发证。赋码机关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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